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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魚子是以烏魚的卵巢加工制成。烏魚,學(xué)名Mugil cephalus,中文名鯔魚。生活於溫帶河口,每年冬至前後,隨著大陸冷氣團沿臺灣海岸南下,至恒春南方或遠(yuǎn)至菲律賓海域產(chǎn)卵,再回游北上。烏魚卵隨著由赤道往北流的黑潮移動、孵化,仔稚魚得以在冬季低溫時還在溫暖海域,不至於凍死。
范咸《重修臺灣府志》指出:冬至前捕獲的烏魚為「正頭烏」,肥而味美;冬至後捕獲的為「回頭烏」,瘦而味劣。數(shù)百年來,烏魚必在冬至前後10天出動,故稱「信魚」。
臺灣「討烏」的歷史,可追溯至荷蘭時期,1637年前後,中國大陸有300-400艘戎克船來打狗(今高雄)一帶捕魚,撈捕烏魚必須向大員(今安平)的荷蘭當(dāng)局申請執(zhí)照,并繳交「什一稅」,以漁獲量的十分之一作為撈捕稅;1654年捕獲烏魚推估約133,900尾。1657年烏魚、烏魚子出口,需課徵20%的出口稅。先民逐烏魚而來,今人稱之為「臺灣移民的引航者」,庶幾貼切。到了鄭氏時期,官方核發(fā)烏魚旗,特許捕撈,一年發(fā)旗94支,稅收141兩。
清領(lǐng)時期每年都核準(zhǔn)烏魚旗94支,《鳳山縣志》云,漁船需先向鳳山縣申請,「旗用白布一幅,刊刷烏魚旗子樣,填寫漁戶姓名,縣印鈐記,插於船頭」。直到1877年(光緒3年)福建巡撫丁日昌取消烏魚旗,討烏不再納稅。
同治年間丁紹儀撰《東瀛識略》云:「烏魚……臺灣於冬至前後先出彰化之鹿仔港(今鹿港),次及安平鎮(zhèn),南至鳳山之瑯嶠(今恒春)。」連橫於1920年代撰《臺灣通史》指出,烏魚「各港俱有,唯安平、東港最多」;1923年12月26日《臺灣日日新報》報導(dǎo):岡山郡的烏樹林(今高雄縣永安鄉(xiāng)),23-24日大獲烏魚7000尾。戰(zhàn)後因漁撈技術(shù)提升,1976-1986年每年漁獲量逾100萬尾,近年大陸漁民先期撈捕,臺灣漁獲漸少,2004年僅8萬尾。
冬至前後,正值魚體成熟,肉質(zhì)鮮美、魚卵飽滿。臺灣俗諺「要吃烏魚不穿褲」,為了一嚐烏魚,當(dāng)?shù)粞澴右哺试?。飲食名家唐魯孫曾在臺北市「上林花」酒家品嚐一道「龍腸」,以雄烏魚的魚膘烹制,脆嫩爽口,「時繞齒頰」;烏魚向以炒米粉、煮米粉或細(xì)面聞名,故又有「烏魚炒米粉,金光強強滾」之俗諺。
烏魚子自古為上等食材,《臺灣府志》說「可羅佳珍」,《彰化縣志》云「可焙為酒品」,皆非小吃。今有小吃化的「烏魚子炒米粉」,日後宜有更多新品小吃,發(fā)揚烏魚之光。
中文關(guān)鍵字:烏魚 , 烏魚子 , 烏魚旗 , 要吃烏魚不穿褲
參考資料 胡興華。2004?!磁_灣的漁政〉。《漁業(yè)推廣》,213:11-21。莊健隆。2005。《臺灣魚故事》。臺北:遠(yuǎn)流。吳聰敏。2008。〈荷蘭統(tǒng)治時期之贌社制度〉?!杜_灣史研究》,1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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