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試用期
分類: 職場
常識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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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xiàn)。那么勞動法試用期規(guī)定有哪些呢?接下來來為大家講解下吧。 勞動法試用期規(guī)定有哪些呢?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合同>3個月,無試用期。1年>勞動合同>=3個月,試用期最多不得超過1個月;3年>勞動合同>=1年,試用期最多不得超過2個月;勞動合同>=3年,試用期最多不得超過6個月。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關于勞動法試用期_試用期算工齡嗎_試用期需要交社保嗎_試用期被辭退有工資嗎規(guī)定的知識小編就為您介紹到這兒,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關試用期的知識,來來查詢搜索相關欄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