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常識詞典網(wǎng) , 一個專業(yè)的常識知識學習網(wǎng)站!
[ Ctrl + D 鍵 ]收藏本站
楊廷理,嘉慶11年(西元1805年)出任臺灣知府,先後擔任知府、淡水同知等職務。他極力主張將蛤仔難納入版圖。嘉慶12年(西元1807年)至蛤仔難勘查,15年(西元1810年)6月25創(chuàng)定「開噶瑪蘭事宜」,於嘉慶17年(西元1812年)設(shè)立噶瑪蘭廳,擊海盜朱潰、勘查天災,為開蘭有功的重要人物。因熟悉蘭陽民情,噶瑪蘭設(shè)廳之後, 楊廷理曾短暫代理首任的噶瑪蘭通判。宜蘭地方人士感念其功績,將其塑像供奉於昭應宮內(nèi),至今香火鼎盛。
翟淦,則是正式的首任噶瑪蘭通判,繼楊廷理之後,治蘭5年,建城垣,設(shè)倉廒,脤災興學,勤於政事,而深得民心。翟淦於嘉慶17年(西元1812年)8月借補為噶瑪蘭首任通判。同年冬,栽竹環(huán)城,搭建宜蘭城墻及城門。次年,將各社埔地督飭三籍頭人公同社丁土目,逐一丈量甲數(shù)繪圖造冊,所有各社自耕田園清出界址,禁漢人侵占。建倉王廟一座,斗級房4間,看守房3間。任內(nèi)筑造城垣公署,減輕賦稅,建廟教化,并制定加留余埔制度,以保障噶瑪蘭人生計。
陳蒸,云南彌勒人,原籍浙江。嘉慶16年(西元1811年)進士。清嘉慶22年(西元1817年)3月3日代理臺灣海防兼南路理番同知。後調(diào)署鳳山知縣。同年7月27日復陞署噶瑪蘭廳通判,為蘭地的第二任通判,陳蒸繼翟淦之後,出任噶瑪蘭通判,任期僅一年,以廉潔聞名,因與知府楊廷理、通判翟淦一樣都是愛民如子,清廉勤奮,是為蘭地入清版圖之初時不可多得的好官之一,而受到蘭民愛戴。
蘭地民眾為感三人恩德,將三人并稱為三大老,并供奉於宜蘭市區(qū)內(nèi)的「昭應宮」?!?
參考資料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