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以各地區(qū)為主的藝術活動,與鼓勵本地的藝術家有更多資源及動力從事藝術創(chuàng)作,從早期的全省美展、全國美展、全國學生美展等,各縣市文化局紛紛以該地為出發(fā),設立以自我縣市為軸的地方美展,并於各地區(qū)的美術館或文化中心展出。著名的地方美展,包括歷史悠久的臺北市美展、高雄市美展、中部美展、南投美展、南美展、竹塹美展、屏東美展、洄瀾美展(花蓮縣)、宜蘭美展、臺東美展、高市美展、苗栗縣美展等。依各縣市美展所訂定的甄選辦法而各有所異,參展作品大多分為:油畫、水彩、粉彩、版畫、水墨畫(含膠彩)、書法(含篆刻)、攝影、造形藝術(含雕塑、美工、陶藝、復合媒材、裝置藝術)等各種類別項目。這些區(qū)域性的地方美展依主政者施政和因應新型態(tài)的藝術創(chuàng)作,在設獎宗旨、徵件類別或是獎項名稱上,亦有所更動,例如:臺中市中部美展於1995年轉型為「大墩美展」和嘉義美展1996年更名為「桃城美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