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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國論的基本主張是:50年來,臺海兩岸隔海分治、互不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統(tǒng)治過臺灣,沒有理由主張臺灣是其領土;而中華民國透過1991年的修憲,已將憲法的效力限縮在臺澎金馬,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中國大陸統(tǒng)治權的合法性。加上1991-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與1996年總統(tǒng)直選,其所建構的國家機關僅代表臺灣人民,國家權力統(tǒng)治的正當性也僅來自臺灣人民的授權,與中國大陸人民完全無關。
就中華民國政府而言,1991年終止動員戡亂時期,是結束長期以來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視為叛亂組織的關鍵一步。而制定憲法增修條文,一方面持續(xù)宣示中華民國為主權獨立的國家,也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tǒng)治中國大陸的現實。
就現實而言,1971年聯(lián)合國決議由中華人民國共和國繼承中華民國在聯(lián)合國的席次後,國際上「一個中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不再被視為中國的代表,在國際上屢有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的現象,使中華民國的存立問題面臨嚴苛的考驗。而兩國論的提出,是中華民國政府終結「國共內戰(zhàn)」,并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國共內戰(zhàn)的架構主張繼承中華民國政府及領有臺灣。
因強調臺海兩岸是對等的政治實體,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主權獨立國家,是從原本的中華民國統(tǒng)治之下分離、成立,兩國的關系就是特殊國與國關系。
李登輝雖提出兩國論,但在2000年5月卸任前并未進一步修憲規(guī)定兩岸特殊國與國關系。歷經2000年、2008年兩次政黨輪替,馬英九於2008年就任總統(tǒng)後,則提出地區(qū)對地區(qū)的一國兩區(qū)定位臺灣與中國大陸的關系。
中文關鍵字:李登輝 , 中華民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兩國論
英文關鍵字Lee Teng-hui , Republe of China ,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Two-Nation Theory (Two-State Theory)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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