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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National Arts Exhibit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帝展」是日本文部省所主辦的「帝國美術展覽會」,在早期是全日本最大規(guī)模的美術展覽,入選意味著畫家無上的權威、榮譽,和前途的保障。對二○年代前輩美術家而言,一旦拚入帝展,幾乎就是他們一生最為樂道的光采事蹟。帝展之外,「臺展」是臺灣美術展覽會,與「府展」都是當時全臺灣最大規(guī)模的美術展覽,也是前輩畫家們走向成功的必登之峰。之後,全國美展首屆自民國十八年年於上海創(chuàng)辦,隨後移師南京、重慶辦理,政府播遷來臺後,於民國四十六年復辦第四屆;又為加強社會藝術教育功能,乃從第9屆(民國六十九年)起,改為巡回展形式。本展創(chuàng)辦迄今七十余年,為國內公辦大型美術展覽歷史最悠久者,作育英才無數,早期許多得獎者更已成為今日藝壇名家,并受聘擔任本展之評審委員,或受邀展出近作,足證美術創(chuàng)作之火,在本展的持續(xù)舉辦中得以傳承、綿延。故而當近年各地方及民間美展蓬勃興起,全國美展仍屹立不搖,參展者視得獎入選為公辦美展最高層級之殊榮。
全國美術展覽會舉行辦法,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修正後發(fā)布開始施行,教育部為提高美術水準,鼓勵創(chuàng)作,得每三年在中央政府所在地舉行全國美術展覽會一次為官辦美展中之大型藝術盛事,本展覽的特色是邀請與競獎并存。競選部分則通過初審及復審程序,審慎評選出最優(yōu)秀的美術作品頒發(fā)獎座并一同展出公開徵集各類美術作品參加展覽,或由全國性美術團體推薦作品。為維持全國美術展覽會之一定水準,提選或徵集作品均應經審查後展出之。每一屆的展出均呈現近三年國內美術創(chuàng)作的風貌與內涵,為美術界相互觀摩汲取新知及對於當前的美術發(fā)展新趨向的清晰輪廓提供一重要機會。作品類別有:國畫、油畫、水彩、版畫、書法、篆刻、雕塑、攝影、工藝與設計等十項。
為獎勵美術作家,全國美術展覽會設置獎勵金。選購陳列展覽之現代重要作品,送國立美術機構永久陳列收藏。制發(fā)參加展覽作家紀念獎狀,或用他種方式予以獎勵。全國美術展覽會每次應於舉行後將參展作品自行出版,或委托出版機構刊印發(fā)行之,以助美術教育之普及。全國美術展覽會之經費,由教育部於舉行年度編列預算,五十余年來一直是我政府遷臺以來國內最重大的一項全國公辦美術展覽,對於開展我國藝術教育、培養(yǎng)藝術創(chuàng)作人才、轉移社會善良風尚、充實國民生活品質與提昇國民藝文化修養(yǎng),發(fā)揮相當功能,每三年一次由教育部主辦,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全國美展的辦理除了加強推行藝術教育外,鼓勵研究創(chuàng)作風氣以提高美術創(chuàng)作水準,帶動國內藝術的發(fā)展,均是在弘揚傳統(tǒng)的基礎上,建立時代的思潮與創(chuàng)作新貌。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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