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常識詞典網(wǎng) , 一個專業(yè)的常識知識學習網(wǎng)站!
[ Ctrl + D 鍵 ]收藏本站
南方都市報案簡稱南都案或南都事件,南方都市報編輯程益中、總經(jīng)理兼副主編喻華峰、南方日報報業(yè)集團社委李民英以-、行賄、受賄、私分國有資產(chǎn)等罪名被逮捕及判刑,由于普遍懷疑是由于南方都市-于孫志剛案和-報道而引起地方政府的報復、以及司法裁定中的巨大爭議而廣為關注。
涉案人員
程益中:《南方都市報》前總編(被捕前為-總編)、廣州市東山區(qū)-代表
喻華峰:《南方都市報》原副主編兼總經(jīng)理
李民英:《南方日報》報業(yè)集團原社委、調研員
鄧海燕:《南方都市報》計財室主任,《南方日報》報業(yè)集團原物資采購中心副主任
案件記錄
2003年7月,廣州市-以涉嫌受賄的名義將南方都市報總經(jīng)理喻華峰帶走,在沒查出任何經(jīng)濟問題的情況下,對喻華峰實行監(jiān)視居住。南方都市報負責人、廣州市東山區(qū)-代表程益中在被帶走。
2003年11月,南方都市報首報“-再現(xiàn)廣州”,事后,南都值班的社委方三文遭到撤職降級處分,撰文記者曾文瓊也被要求調離崗位。
2004年年1月6日
廣州市-部門在廣州市-局人員的帶領下,進入南方都市報九樓財務室,在沒有履行任何手續(xù)情況下,搜走全部賬目。
廣州市-辦案人員分批分期對南方都市報領導班子成員以及南方日報集團社委等十多人進行非公開的抓捕,包括程益中、鄧海燕,使得南方都市報正常出報程序近乎癱瘓。
2004年1月20日鄧海燕被廣州市-逮捕。
2004年3月4日,廣州市東山區(qū)人民-206號法庭開庭審理了喻華峰-、行賄案,喻華峰在法庭上否認自己-行賄。
2004年3月5日,廣州市東山區(qū)人民-206號法庭審理李民英因涉嫌收受喻華峰97萬元賄賂。李民英的辯護律師否認賄賂成立。
2004年3月9日,程益中-辭去新京報總編職務。
2004年3月17日,廣州市人民-以程益中涉嫌-問題名義立案偵查;
2004年3月19日
東山區(qū)人民-認定,被告人喻華峰犯-罪,判處其-10年6個月,并處沒收財產(chǎn)5萬元;犯行賄罪,判處其-2年;決定執(zhí)行-12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5萬元;其犯罪所得贓款10萬元予以追繳,返還南方都市報。被告人李民英犯-,判處其-11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10萬元;其違法所得的97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被告人喻華峰和李民英提出上訴[1]。
程益中遭刑事拘捕,拘捕罪名為涉嫌“-”和“私分國有資產(chǎn)”。
2004年3月20日,正在四川開會的程益中被廣東警方控制。
2004年4月1日,正式對程益中實施逮捕。
2004年6月15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對喻華峰-、行賄一案,李民英受賄一案進行二審宣判。-稱,“東山區(qū)-原判決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惟量刑偏重”。喻華峰的判決由一審宣判的執(zhí)行12年-改為8年,李民英的判決由一審宣判的11年-改為6年[2][3]。
2004年8月5日下午,鄧海燕從廣州市第一看守所獲釋,被關押整整七個月。獲釋原因是因犯罪證據(jù)不足,東山區(qū)-做出了不起訴決定。
2004年8月27日,廣州東山區(qū)-因證據(jù)不足做出不起訴決定,程益中當日獲得釋放。有傳言指是由于廣東省的元老級領導——任仲夷、吳南生、林若等上書-介入,促使程獲釋。
各界看法及反應
2004年3月21日
侯文卓、許志永、張星水、萬延海、李健、-、王小山等人舉辦 “喻華峰案情況介紹會”。
孫志剛案報道記者陳峰發(fā)出“致廣州市-的-”, 陳峰在信中表示:“我謹以個人的名義,再次強烈呼吁廣州市各有關方面-,對于喻華峰和程益中兩位先生的案件,正確發(fā)揮你們的影響力,盡快用實際行動解除公民的疑慮,澄清外界傳言,以正國內外視聽。我同時也呼吁廣東省委、省政府,以執(zhí)政黨‘-’思想為指標,以高度的-智慧,確保程益中和喻華峰兩位新聞從業(yè)人士 ,能得到公開、公正、公平的對待?!?
2004年3月29日 《中國經(jīng)濟時報》首席記者-勤、原公民-網(wǎng)站長李健等51名-媒體界人士,聯(lián)名發(fā)出簽名呼吁書《關于南方都市報問題的呼吁書》。
2004年4月7日 由-天則經(jīng)濟研究所、-陽光憲道社會科學研究中心、中評網(wǎng)主辦,張思之、江平、-、李楯、沈巋、柯榮柱、蕭瀚、浦志強、許志永、余暉、趙農(nóng)、茅于軾、盛洪、陳興良、曲新久、儲槐植、樊崇義、梁根林、楊支柱等人,在-真覺寺舉辦“公共財產(chǎn)與激勵機制──南方都市報案學術研討會”。
大多數(shù)中國-的法學專家認為三人的-、挪用-罪名都無法成立。
海-體則普遍認為是廣州市委高層為報復該報在-事件期間的報道和率先曝光孫志剛案而通過司法途徑來迫害三人。
-學界、新聞界為此首次發(fā)起連署聲援活動。
下一篇:普通話是-的第二語言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上一篇:郭冠英 范蘭欽 上一篇 【方向鍵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