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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到1960年,李曼瑰赴歐美各國考察戲劇發(fā)展狀況,回國後感慨臺灣連一座現代化的戲院也沒有,於是開始積極進行劇運復興計畫。首先,規(guī)劃新南陽、紅樓為話劇的演出場地,并發(fā)動民間戲劇團體輪流演出,李曼瑰與各方人士共同計畫發(fā)起小劇場運動的構想,發(fā)表劇運宣言「三一話劇欣賞會的發(fā)起與籌備經過」,與中華話劇團合作於1960年10月3日成立「三一戲劇藝術研究社」簡稱「三一劇藝社」。
「三一」取古希臘戲劇三一律的意義,奉基督教三位一體的靈慧,以求編、導、演的合作,視、聽、動作的和諧,表演者、舞臺、觀眾的結合,而創(chuàng)造真、善、美的最偉大藝術。
「三一劇藝社」仿效歐美小劇場舉辦話劇欣賞會、定期公演、招收會員,第一期演出以實驗性質為主,主要有四個特色,包括嚴肅的態(tài)度、表演形式的實驗、參與者的專業(yè)性與業(yè)余性、培養(yǎng)劇場的觀眾。主要的觀眾群為青年學生,劇目有:《時代插曲》、《狄四娘》、《赤地》、《夢與希望》、《偉大的薛巴斯坦》、《大漢復興曲》,演員以中華話劇團為主,并延攬有興趣的大專院校學生,以培養(yǎng)未來的編導演人才。
1960年11月16日,在救國團的支持下擴大劇運的推展組織,成立「小劇場運動推行委員會」,小劇場運動從民間組織的「三一劇藝社」邁入執(zhí)政當局推動有計畫的戲劇運動,進行大專院校劇運的活動與推廣。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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