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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2月,日籍民俗研究者片岡巖在臺灣日日新報出版的《臺灣風俗志》中描述:「布袋戲的舞臺高5、6尺,寬4尺,長1尺半,乍看之下好像一座佛龕。舞臺的門柱、門楣、房間、內殿、床幛、桌子、椅子等,上面都雕刻花草山水,并施以金帛,錦繡色彩的小房屋,分別作成柱、楣、楹、桷等部分,可全部裝進箱子里,不論在房前或房內等任何狹小地方演出,都可以立刻搭建成舞臺?!?p>1945年3月,前臺大中文系教授黃得時於《臺灣時報》發(fā)表〈無表情的表情--臺灣的人形劇與未來〉(無表情の表情:本島人形劇の將來),文中提及布袋戲表演舞臺的優(yōu)點:「因劇團編制包括操偶演師與樂師,一團只需要7、8個人,舞臺可以組合成屋檐型貌且能自由移動,不論在亭仔腳走廊、農家庭院、工作場所都能簡便的就地表演,與新劇團一行5、60人的編制,需要常設式劇場的表演大異其趣?!?p>早期的彩樓因為交通多以人力挑擔運輸,故多采取吊掛方式,表演時以繩索懸掛於戲棚頂上的橫梁,底下再掛繡有戲班名稱的「布圍」,之後才有木架支撐戲臺的形式出現(xiàn)。而「四角棚」、「六角棚」、「水流內」、「水流外」等名詞都為戲班描述戲臺特徵與功能的內行話語;四角、六角形容彩樓表演的舞臺平面形制,六角是四角舞臺前緣兩角各消一角成為六角形式,變化較四角棚繁復華麗,削角處甚至可以安裝兩只龍柱。水流內、外則指頂棚小於舞臺(水流內)或大過舞臺(水流外)的形式。
彩樓屋檐中間內側斗拱常嵌有一塊刻著團名的匾額,二樓花窗細致者甚至有門扇可以開合,除了武打時有「跳窗」的驚險動作,花窗也增加舞臺的空間層次。舞臺左右兩邊出入口掛有布簾上繡「出將、入相」,中間也設出入口上繡班名,最特別的是遮掩表演者的兩片透雕木刻,稱為「加官屏」,亦稱「見笑籬」,表演者透過縷空的木刻花窗片來觀察觀眾反應與操作戲偶,這也增加許多文人參與表演的傳說聯(lián)想。
近20年復古風起,全臺許多戲班因應政府單位的邀演或巡回海外的需求,斥鉅資向中國大陸訂制超級彩樓,但金碧輝煌的造型與亮麗色彩反而使視覺受到干擾,不利看戲。
中文關鍵字:片岡巖 , 黃得時 , 跳窗 , 加官屏 , 布袋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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