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4月14日臺北市土地銀行古亭分行發(fā)生500萬新臺幣現(xiàn)款遭強盜搶劫事件。此一刑案引發(fā)情治單位重視并透過電視不斷播放搶匪錄影帶,使此案成為當時國內媒體注目的焦點。警方進行此一刑案的偵辦過程中,包括在警察學校任教的詹俊榮等5位刑警,根據(jù)線報懷疑計程車司機王迎先及其友人涉案,逮捕王迎先及其女到案。偵訊過程中,相關員警要求王氏自白不成再施以刑求逼供,最後導致王迎先在秀朗橋跳橋自殺。而就在王迎先被逼出外取出犯案證據(jù)之時,真兇李師科已被逮捕,王氏的冤屈雖告大白,不致淪為畏罪自殺,但已跳橋身亡。此一案件,對當時刑求辦案多少產生警示的作用,也是戒嚴時期刑求辦案,最後涉案員警被施以刑罰的特殊案例。
參考資料
〔★《聯(lián)合報》,1982年11月24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