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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練成立專責機構,始於1857年(咸豐7年),淡水廳同知馬慶釗設局團練,以安地方。1862年(同治元年)戴潮春事件爆發(fā),臺灣綠營無法平亂,竹塹(今新竹市)士紳林占梅組織鄉(xiāng)勇,協(xié)助平亂,福建巡撫徐宗干遂保舉林占梅出任「全臺團練大臣」。當時林占梅紮營於大甲(今臺中縣大甲鎮(zhèn)),無法親自前往臺灣府(今臺南市)的團練局就任,因此無法號令全臺團練。1874年牡丹社事件發(fā)生時,欽差大臣沈葆楨來臺籌辦防務,設「全臺團練總局」,全臺團練的作業(yè)有了專責單位。1884年(光緒10年)清法戰(zhàn)爭爆發(fā),全臺團練總局發(fā)揮作用,全臺團練大臣即由林維源擔任。臺灣建省後,該局持續(xù)運作。1894年甲午戰(zhàn)爭發(fā)生,林維源仍擔任原職。1895年臺灣割讓日本,臺灣民主國成立,林維源內渡,改由丘逢甲擔任「團練使」。
中文關鍵字:六堆 , 林占梅 , 林維源 , 全臺團練大臣 , 全臺團練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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